葫芦岛市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市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做法,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组织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民委依托门户网站,以“5.15”政务公开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采取现场张贴条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团体、进场所”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数量62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主动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简政放权、办事程序等信息,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提升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努力建设诚信政府,建立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响应机制。针对不同的问题,请有关业务科室做好回应准备,争取把问题回答准、回答透,做好与公众的互动,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委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申请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办结情况
2017年共收到各级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建议4件,协办5件,均做到及时答复,按期办复率100%。2017年受理问询和上信访16件、26人次,满意率90%以上。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专栏建设不完善、公开意识不够强、宣传力度不够大、投入资金不够多等方面的问题。2018年我委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继续加强新的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动态,使新的门户网站更加直观、安全、稳定。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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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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